刑事案件分为侦查、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,分别由公安机关、检察院、法院负责。三家互相独立行使职权,互相协助同时也互相监督。
一、侦查(公安)
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。公安机关中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部门主要是刑警队,经济犯罪一般是由经侦大队负责侦查,与卖淫赌博等行为的相关犯罪,比如组织卖淫罪等经常是治安大队进行侦查。
拘留期满后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批准逮捕,批准逮捕后进入侦查期,侦查期结束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二、审查起诉(检察院)
侦查阶段结束之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环节,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之后,将所有案件证据材料进行提取、固定、装卷,然后将案件卷宗移送到检察院,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
三、审判(法院)
检察院经过审查之后认为嫌疑人犯罪的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,将案件卷宗移送法院,同时将起诉书一并提交给法院。
庭审结束之后,合议庭会对案件进行合议并择期宣判,到宣判之后,一审程序告一段落。
一审判决之后,十日之内可以上诉,如果上诉,案件进入二审程序,如果不上诉,到期之后判决生效,交付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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